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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7]

「這是什麼情形!」我心中吶喊著。

粉紅色的身影,斜斜的從樓梯口向站裡探了探。

「這是什麼劇情啊!又不是在演連續劇!月台說長不常說短不短,但我這樣來回折了一趟,連我自己都不認為我還會走回來,為什麼妳竟然還在!」我在心裡狂吼。

於是我走了過去,妳迎面而來。當然,我的臉色不會太好,應該說是一種慘然。

『給你最後一個擁抱。』隔著圍欄,妳雙手伸了過來,把我環抱住。

我瘋了,我真的崩潰了。就算感覺妳的兩隻手像是枷鎖,我也寧願永遠被銬住,這樣是不是就可以永遠不要離開。我只感覺到貼著妳的臉,感覺妳的頭髮鋪在我的臉上;我只是在你耳邊不斷喃喃著一些我已經不知道說了什麼的話;我好像說了說我會疼妳,我好像說了好捨不得妳,我好想問妳是不是能回心轉意。

妳放開了我,把我推開,只是低低的搖了搖頭。

我的右手放在妳的左手上,這次,妳終於沒有把我的手拿開;於是我握著妳的手,想感受妳是否還願意為我留下一些溫暖,自言自語地說著一些不斷重複的台詞。而妳,只是搖頭。

『該走了』妳說,妳要我先走。

「妳先走吧,我看著妳走。」我只想在這兒多停留一會兒。

妳說不要,說不喜歡那種別人看著妳背影的感覺,就像妳總是不讓我送妳上火車;僅有的一次例外,是我算算時間快到了,趕忙在路邊找了個紅線停了車,衝進車站,剛好火車也延遲了,於是我總算還有些時間,可以拎著妳的行李,在妳身邊多留幾分鐘,而那時候,其實已經可以感受的出妳那漸漸的冷淡了。

說到送火車,就會想起那次去找妳,很愉快的一天;妳說有一家泡芙很好吃,於是帶我去一次就買了三種口味,要給我在車上吃,我說妳要讓我胖死啊!但後來在車上還是一口氣忍不住把三個都吃掉了,很好吃,很甜,因為心裡也很甜;那天在月台邊,我注意到妳看我的眼神不太對勁,直到後來才知道那是種捨不得。傻瓜!妳要我留下來,我會捨得走嗎?可是妳沒有說,所以我最後還是進了月台。當我回頭看了看,只見妳粉紅色的背影轉了出去,沒有回頭。後來妳才說,妳怕我只是一場美夢中的幻影,夢醒後,幻影就消失了,會留下一地惆悵;可是我卻始終都以為妳是那麼真實,直到我也醒了,才驚覺原來我連夢境和現實都分不清楚,粉紅色的花瓣片片翻飛,我伸手卻怎麼也沾不到一片。妳說我太聰明太細心,給妳一種難以接近的距離,而現在我才知道我只是太無知太愛幻想,所以始終猜不透妳,到最後才改變不了妳。

『那就一起走吧。』妳說一起回頭,一起離開。

「好。」可是當我右腳才跨出去,竟發現我的左手也握住了妳,於是沒有意義的對話又重複了一次,像是一幕跳針的影像,只是背景雜音更嚴重了。好了,不耽誤妳了,妳還要趕車,妳先走吧,等妳先走了,我就會回頭。這次我要食言,要騙得妳以為我走了,然後我要回過頭,看著妳的背影消失。很無謂是嗎?可是既然我們已經什麼都不是了,那為什麼我還要做到答應妳的事呢?那一天,妳意氣用事的說,有一天當我不再愛妳了,那我說過的甜言蜜語就會全部不算數;好,那我現在就表演給妳看,讓妳知道我就算還愛著妳講的話都可以只是幌子,反正到底是誰晃點誰、誰敷衍誰是那麼的清楚明白,妳讓我一心只想被妳用現實綑綁,而回不去過去那個自由自在的我,那我就只好用這樣卑微的手段,來欺騙、來報復妳。

這次妳走了,沒有回頭。我踱了踱步,又下到了月台邊。一樣的情節:我走到月台底、警示燈閃了閃紅、車進了站、門開了,也許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性格又驅使我折了回去、上了手扶梯,可這次妳真的不在了。也許這樣才合理,我想應該也沒有人願意陪我這無聊男子再演這麼一幕荒謬劇吧!

可是我還想演下去!沒人陪我演對手戲,那我就自己來演獨角戲!要演就要演得過癮,有那麼大的佈景和那麼多紅紅綠綠的行人當配角,就算要我最後倒在這瘋狂場景中昏暗的一角,也是種很浪漫、很愜意的諷刺。所以我刷了票,出了站,沿者熟悉的小巷、公園、攤販、便利商店、招牌…追到了那粉紅色的背影;妳走的那麼慢,莫非妳心裡還有不捨?我跟自己說那只是我的幻想罷了。不切實際的幻想已經太多了,這次該實際一點,所以我我沒有加快腳步,因為不知道追上去的我又能說些什麼。我以我慢了下來,跟在妳後面。從五十公尺漸漸逼到二十公尺,妳過了馬路,我想衝過去,卻不由自主地停了下來,靜靜地看著妳走過去。綠色的小人閃閃的消失了,紅色的小人卻插着腰像是在跟我說:「你何必呢?既然不跟過來,那你還來做什麼?」它話還沒說完,我就沿著馬路的對面跟著妳走。我想走快一點,好讓妳看到我,可是看到了又如何?所以我只是跟妳並行,想像我最後一次再送妳到家,想像我是走在妳身邊。於是,站在巷子的對面,看著妳的粉紅色,褪進了幕裡。

[8]

「”對不起,我的出現是個錯誤,以後不會再打擾你了”這是妳三年前對我說的,這次,換我說了」我唇乾舌燥地按著極不熟悉的手機按鍵。

就算想要在她家樓下再等她下來,卻只覺得四肢酸軟無力,要是不趕快找個地方躲起來,我看我真的會倒在這個舞台上,變成一個不稱職的演員。

想想這個下午,真是一場再俗濫不過的連續劇情節了。這突然讓我想起我第二次上台演出時的無端笑場。也許是台下觀眾太無俚頭,明明是一幕黑暗的商業鬥爭,卻逗得我怎麼也止不住笑。不過那個演我上司的學姊倒挺沉的住氣,還很裝作兇的在台上說:「你笑什麼笑啊,我叫你怎樣怎樣怎樣…」這才敷衍了過去。然後,這個劇場生涯的汙點,就一直伴隨者我,還被錄影存證,其實是蠻有趣的一個回憶。但是這一次,如果我真要演一個不稱職的演員,我希望我還能再笑場,只可惜,我笑不出來。

[9]

『你為我付出的一切

我會記得的

又害你難過了

對不起』

在我傳過去的一個多小時候,她回傳了給我。我想她已經上車了吧,而這幾句話,也許是很標準的收尾,或是說,很客套的收尾。

[10]

後來…對,沒錯,當然還有後來,像我這麼優柔寡斷的人,很多人都說一定還有後來,而且不幸的給他們猜中了,當然,只是在網路上丟訊息。後來,我問她,「為什麼那時候妳覺得我還會回頭走上來?因為連我自己回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。」她說:『我不知道,就感覺。』然後我跟她說,我後來有跟著她到家,只是沒讓她發現。她說:『我不知道你後來還有回去,只是你也不知道,其實我後來也有回去。』我問她,什麼時候的事?她說,就在我收到簡訊之後,她又從家裡出門,到捷運站看我還在不在。而那時候,我已經縮在捷運的車廂裡,畏首畏尾的了。只是,如果那時候我還沒走,那結局會變嗎?我不敢再想,而且,她也不會給我答案。

所以,我只能問她:「既然妳對我也那麼戀戀不捨,為什麼要讓結果變成這樣?」

[11]

地板上紅色的警示燈閃起,列車進了站。日復一日,在台北的地下鐵,或是說捷運,那麼的理所當然。

只是,當我下了樓梯,走進月台,習慣性地讓雙眼在人群中失焦遊移的那一刻,突然間有一個念頭:會不會根本不是因為列車要進站,才使警示燈閃爍,而原來是因為警示燈閃了,列車才得以進站。那些燈,它們,或是說她們,有她們的獨立性,她們在那而是因為她們要在那兒,她們閃與不閃也只是看她們願意不願意,而不是為了誰,也不是為了什麼。

所以,如果,如果有一天,她不情願再閃個什麼兩下子了,那無辜的列車,也就無所適從、進不了站。於是排隊的人漸多、詛咒的情緒與高聲的髒話漸張,然後大家也就認了,也就放棄,也就散去。

最後,留我一個人,蹲在月台邊,喃喃地問著她:「妳,為何如此執著呢?」

她回答道: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也許要很久以後,我才會知道吧。」

<完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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